對聲紋識別數據處理者的要求如下。
a) 收集聲紋語音樣木前,應告知數據主體數據處理者名稱和聯系方式,聲紋識別數據的處理目
的 、處理方式和處理范圍.處理的聲紋識別數據類型、存儲期限、存儲地點,以及要收集的聲紋
語音樣木內容和時K 等信息,并征得數據主體的單獨同意。
b) 每次收集聲紋語音樣本應具有明確的、已取得用戶同意收集的時間期限,且在滿足用戶同意收
集的聲紋語音樣本內容和時長條件后立即停止收集。
c) 收集聲紋語音樣本時,應使用安全的語音收集設備。
注 1:安全的語音收集設備是指能夠保證使用方(包括自然人和法人)的數據支配權、產品控制權、產品選擇權等不
受損害的語音收集設備。
d) 收集聲紋語音樣本時.應提示數據主體不說出完整身份號碼、姓名、電話號碼、賬號口令等個人
信息,提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提示、機器提示。
c) 聲紋語音樣本收集現場有監(jiān)督人員時.應安排監(jiān)督人員提供指導.不應收集未授權同意人員的
信息,以及現場不應有其他無關人員和設備錄制語音。
f) 聲紋語音樣本收集現場無監(jiān)督人員時.應在使用產品和服務時提前告知數據主體收集注意事
項 ;如果布置•了特定場所進行收集,應設置單獨隔音的空間,不應收集未授權同意人員的信
息 ,以及周圍不應有其他無關人員和設備錄制語音
附件:GB_T 41807-2022《信息安全技術 聲紋識別數據安全要求》實施日期:2023/5/1
嵌入設計原則:將個人信息保護要求納入產品服務的設計中;用戶中心原則:以用戶為中心設計產品服務的個人信息安全功能,最大程度保障用戶個人信息權益
收集人臉識別數據時應向數據主體告知人臉識別數據的相關事項;在識別過程中持續(xù)告知數據主體驗證目的,并通過語言,文字等向數據主體進行提示
車外數據未完成匿名化處理前不應向車外提供;匿名化處理過程中.除分析確定包含人臉以及車牌等個人信息的區(qū)域不應進行人臉比對步態(tài)分析以及語音識別等其他處理
應按照有關要求和標準進行數據分類分級保護,識別即時通信服務涉及的核心數據,重要數 據 ,一般數據,對不同級別的數據采取不同的保護措施
快遞物流服務數據處理活動主要圍繞著快遞物流服務的業(yè)務功能開展;用戶數據如收寄件人姓名,地址,聯系電話,企業(yè)賬號信息,企業(yè)通信信息等
網上購物服務的相關方包括買家,賣家,網上購物服務提供者及第三方服務提供者;用戶數據如買家消費記錄,收貨人信息(姓名,地址,電話號碼),賣家賬號信息等
網絡支付服務提供者如提供跨境支付服務,出境數據應僅限為處理跨境支付業(yè)務所需的必要信息,每年應自行或委托第二方機構對數據出境至少進行一次數據出境 風險評估
網絡音視頻服務提供者傳輸,存儲數據,應采用安全口令,數字簽名證書等 兩種及以上方式進行接收方身份鑒別與認證,個人身份信息與其他個人信息分開存儲
網絡預約汽車服務數據包括用戶數據如手機號碼,位置信息,支付信息,行蹤軌跡和行程錄音錄像等;業(yè)務數據如駕駛員數量,乘客數量,行程訂單量和里程總數等
分析了量子安全通信發(fā)展機遇,研究了量子安全通信關鍵技術和產業(yè)標準規(guī)范,給出了基于端到端量子加密網絡內生安全的解決方案,打造重點行業(yè)量子安全通信應用標桿
企業(yè)內部基礎設施建設不完善,擁抱數字化轉型后缺少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;高額贖金已經成為網絡攻擊者極高的犯罪動力;遠程辦公增加安全風險